美国担保品种大体上分为两大类:保证担保和忠诚担保。保证担保包括合同担保及商业担保,基于相应的法律而存在。合同担保专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付款担保,维修担保,供货担保,配套设施担保和分包商担保等。商业担保指非合同担保的保证担保,分四大类:受托人担保、诉讼担保、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担保、公务员担保和其他杂项担保等。
一、合同担保种类
合同担保有七种: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付款担保、维修担保,供货担保、配套设施担保、分包商担保。
(一)投标担保
向业主保证投标人诚意投标,中标后按标价签约,并提交履约和付款保证合同。担保额一般在合同价格的2%-5%左右。
(二)履约担保
保证承包商将履行合同条款,按施工计划完成工程,承担业主因承包商违约招致的损失。担保额为100%合同价格。一般履约担保含一年期的维修担保。
(三)付款担保
保证承包商向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支付应付账款,避免分包商或材料供应商因未得到付款而对在建工程或工程材料行使留置权,保证业主对完工工程的合法权益。担保额最高达100%合同价格。
(四)维修担保
保证完工后一定时间内修复因施工不当或材料缺陷引起的问题。一般一年期维修担保常是履约担保的一部分,不必单独出具;一年以上或无履约担保时,单独要求维修担保时,才另行出具维修保证合同。担保额在合同价格的5%-10%之间。
(五)配套设施担保
被担保人常是土地开发商,政府要求开发商预售或出售土地或商品房之前建好配套设施,如人行道、小区供暖、树木等,否则提交配套设施担保,保证在指定时间内建成。
(六)分包商担保
分包商担保即总承包商要求分包商提供的履约和付款担保,一如业主对总承包商的担保要求。
二、商业担保种类
商业担保是非合同担保的统称,分四大类:诉讼担保、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担保、公务员担保、其他杂项担保。
(一)诉讼担保
诉讼担保又分成两大类:受托人担保和法庭担保。
1、受托人担保。
受托人是接受委托、代替无能力或丧失能力的人处理其事务、在法律和法庭的监督下受托保管他人财产的人或委员会,受托人一般都是律师或注册会计师。受托人担保保证受托人忠实履行与其职责相关的所有义务,对受托处理的财产有令人满意的交代。受托人是被担保人,法庭是受益人。
受托人保证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法庭订定。担保人将赔付因受托人盗用、偷窃或未及时接收、清理和保护遗产,不遵守法律规定、不依从法庭判决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直至担保限额。
2、法庭担保。
法庭担保是在诉讼过程中,当一方在判决前寻求特别的权力时,法庭要求提供的担保。保证最终判决不利于被担保人时,诉讼另一方免遭经济损失。有两种形式:
(1)原告担保:原告申请审判前冻结属于被告或在被告掌握中的财产时,法庭要求的诉讼担保。
(2)被告担保:原告担保的对应担保,当被告申请释放或解除因原告申请而冻结的财产时,或被告申请延期执行法庭判决、等待进一步的司法程序如上诉时,法庭要求被告提供担保。被告担保保证审判结果或上诉法庭最终宣判原告胜诉,被告将服从判决,返还财产并支付判决赔款。
(二)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担保
被担保人是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持有人,政府管理机构或公共部门为受益人,保证赔偿因被担保人不遵纪守法导致的损失或损害。若被担保人违犯法律规定损害了第三方利益,有些保证合同将允许第三方索赔。基本类型有四种:
1、守法经营担保。
2、特定活动赔偿担保。
3、诚信担保。
4、资金担保。
(三)公务员担保
保证州、县、市政府公务员或其他政治机构或实体的代理人在处理公共基金过程中,忠实履行职责,遵守会计责任制度。需要担保的官员包括:保险库司库、会计、法官、法庭职员、公证人、治安警察、法警、出售狩猎和钓鱼许可证的代理人等经手资金和维护治安的公务员。
(四)其他杂项担保
为法律或地方法规、地方机构需要的担保,或纯属自愿满足受益人的要求而提供的担保。如租赁担保、工人赔偿保险担保、保险费用追溯费率计划担保等。 |